在污染的環(huán)境工作導致疾病算工傷嗎

發(fā)布時間:

2024-04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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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由于工作環(huán)境引發(fā)疾病是否構成工傷這一問題,必須依據(jù)實際情況來進行嚴謹細致的判定。

依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員工在工作時間以及工作場所內(nèi),由于工作緣故而遭受的意外傷害,理應被認定為工傷范疇之內(nèi)。

倘若員工因工作環(huán)境的因素而患上某種疾病,同時這種疾病又與他們的日常工作具有明確的因果關聯(lián)性,我們則可以將其視為工傷情況。

再者,雇主或用人單位應對惡劣的工作環(huán)境提供給員工適當?shù)姆雷o措施以及薪酬補貼。

若雇主或用人單位未能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,從而導致員工罹患疾病,那么雇主或用人單位可能會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

法律依據(jù)《工傷保險條例》

第十四條?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工傷:


(一)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(nèi)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;


(二)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(nèi),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;


(三)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(nèi),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;


(四)患職業(yè)病的;


(五)因工外出期間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(fā)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、客運輪渡、火車事故傷害的;
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。